保安公司需要具有下列材料:(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金;(二)拟任的保安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需要具有任用所需的专业和相关业务工作知识,没有被刑法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此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取得相关的资质;(四)有办公地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备、装备;(五)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制度。
    申请设立保安公司,需要向设区市的公安机关提供下列要求:(一)设立申请书(需要载明拟设立保安公司的种类、办公地址、注册资金、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相关内容);(二)按照法律设立且具备法定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1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审计证明,界定为国有资产的,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并提供相关文件;(三)拟任的保安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简历,保安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知识证明,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没有被刑法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证明;(四)拟设保安公司办公地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相关设备、交通工具等要求;(五)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法律、行政法规有资质要求的资质证明;(六)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制度要求;(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种类预先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