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公司必须持有下列要求:(一)有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金;(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任用所需要的专业和相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法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关的专业要求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需求的专业要求人员,必须取得相对应的资格;(四)有办公地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要的设备、装备;(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注册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必须向设立市的公安提交下列条件:(一)设立申请表(必须载明拟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名称、办公地址、注册资金、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相关内容);(二)依法设立且要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1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验资确定,界定为国家资产的,必须使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并提供相关内容;(三)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简历,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确定,县级公安开具的无被刑法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确定;(四)拟设保安服务公司办公地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确定内容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要的相关设备、交通工具等条件;(五)专业要求人员名单和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需求的资格确定;(六)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条件;(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