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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企业名下二手房售出税费之土地增值税税收降低

发布日期 :2023-09-13 09:42访问:1次发布IP:120.242.224.194编号:10299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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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土地卖出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去需要的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剩余的价格。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计进制税款。可到增值一部分的60%。


    上海静安区中、大型企业名下所具有的房地产固定资产数量还是十分多的的,随着企业长期战略的调整,或短期资源回笼,一部分企业决定将工厂名下的房地产进行卖出,这样售出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及是缴纳税款。这里我们公司主要探讨的土增税,而土增税,通常土地增值税由转让房地产一方缴纳,即是缴纳,税款也是十分高的。


    


    假如有上海静安区企业名下房产交易涉及土增税的,可以和我们公司联系,我们公司会给到科学、正规、合理的解决方案,节税可达60%。


    换句话说,如果1款房产之前购入100万,目前卖300万,这样收的土增税接近120万。这样以上税务负担,对于企业来讲是比较大的影响。我们公司是从业大、中、小企业、节税指导等相关实务。


    在上海用作生产经营的房产可按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年;其中:扣除比例在10%-30%之间,视各地规定。房产出租时企业出租以及个人出租用作生产经营的房产,由出租人承担房产税:租金*12%个人出租给居民用作居住的房产:租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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