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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区企业名下房产交易税费之土地增值税税收减少

发布日期 :2023-09-13 09:42访问:1次发布IP:120.242.225.109编号:10268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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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长宁区中、大型企业名下所拥有的房产固定资产数量还是相当多的的,随着企业长久战略的调整,或短期资金回笼,部分企业考虑将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实施售卖,那么交易的时候,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就是合法纳税。这里我们公司重点讨论的土地增值税,而土地增值税,通常土地增值税由转让房产一方交,也就是转让缴纳,税率也是相当高的。

    土地销售增值额是指转让房产获取的收入减掉需要的的房产开发费用、费用等支出后的余下的价格。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计进制税率。可到增值部分的60%。换句话说,如果1套房地产原本买入100万,当下卖300万,那么收的土增税接近120万。那么以上税负,对于企业来说是比较大的负担。


    房产出租时企业出租以及个人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的房产,由出租人承担房产税:租金*12%个人出租给居民用于居住的房产:租金*4%。


    我们公司是专业从事大、中、小企业税务策划、节税专业指导等相关实务。如有上海长宁区企业名下房产交易涉及土增税的,可以和我们公司联系,我们公司会给出科学、正规、合理的解决方案,节税可达60%。在上海用于生产经营的房产可按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年;其中:扣除比例在10%-30%之间,视各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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