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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企业名下二手房售出税费之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发布日期 :2023-09-13 09:42访问:1次发布IP:120.242.223.213编号:1022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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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也就是说,如果1款房地产之前购进100万,现在卖300万,因此收的土增税接近120万。因此以上税负,对于企业来说是比较大的负担。


    土地销售增值额指的让渡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去需要的的房地产开发本钱、费用等付出后的剩下的。土地增值税实施四级超率累计进制税款。可到增值部分的60%。


    在上海用作生产经营的房产可按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年;其中:扣除比例在10%-30%之间,视各地规定。房产出租时企业出租以及个人出租用作生产经营的房产,由出租人承担房产税:租金*12%个人出租给居民用作居住的房产:租金*4%。


    上海静安区中、大型企业名下所具有的房地产固定资产数量还是非常庞大的,随着企业长期战略的调节,或短期资源调配,部分企业决定将集团名下的房地产实施销售,因此售出过程,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就是合法纳税。


    这里我们主要探讨的土地增值税,而土地增值税,正常情况下土地增值税由让渡房地产方来缴纳,也就是售方缴纳,税款也是非常高的。


    我们是专门从业大、中、小企业税务规划、节税专业指导等相关事宜。假如有上海静安区企业名下房地产交易涉及土增税的,可以和我们联系,我们会给出科学、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节约税款能够达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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