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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公司名下房产交易税费之土地增值税税收降低

发布日期 :2023-09-13 09:42访问:1次发布IP:120.242.220.190编号:10217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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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海作为生产经营的房产可按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年;其中:扣除比例在10%-30%之间,视各地规定。房产出租时企业出租以及个人出租作为生产经营的房产,由出租人承担房产税:租金*12%个人出租给居民作为居住的房产:租金*4%。


    如有上海静安区企业名下房产交易涉及土增税的,可以和我们公司联系,我们公司会给到科学、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节税能够达到60%。


    


    上海静安区中、大型公司名下所拥有的房产固定资产数量还是比较庞大的,随着公司长期战略的调整,或短期资源调配,部分公司考虑将企业名下的房产进行售出,因此交易过程中,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及是交税。这里我们公司重点讨论的土增税,而土增税,正常情况下土地增值税由转让房产方来缴纳,也就是转让交缴纳,税款也是比较多的。


    土地销售增值的部分指的转让房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下的价格。土地增值税推行四级超率累计进制税款。可到增值部分的60%。也就是说,如果1款房产之前购入100万,现在卖300万,因此收的土增税接近120万。因此以上税务负担,对于企业来讲是比较大的负担。我们公司是专门从事大、中、小企业税务策划、节税指导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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